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三次现场会议在广东召开后,我省认真传达全国专项整治广东现场会精神,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落实广东现场会精神的四项具体措施,确保全面扎实完成各项专项整治任务。
一是全面做好检查验收工作。及时出台了《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验收方案》,要求12月15日前,省级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对各专项整治的检查验收,12月20日前省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对各市的综合检查验收。验收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落实,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把自查与检查相结合,边检查,边整治,边完善,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必须限期整改,及时解决。检查验收过程中,既听取汇报,也将进行明察暗访,既检查专项整治的当前成效,也将检查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情况。
二是进一步加强药品整治和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药品生产准入。对企业新上药品要从严审批;对药品标准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将加快修订;对企业生产工艺和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将全面清查。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加强药品原料监管,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在加强对进口商品监管的同时,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安全水平,把所有出口商品纳入监管范围。进一步加强涉及人身健康安全商品的监管,严厉打击逃漏检行为。
三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弹。在确保完成专项整治目标任务的同时,重视做好成果的巩固工作,强化工作措施,防止出现反复、反弹。继续加大整治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打消违法分子的观望思想。对容易出现反复的问题,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尤其将研究完善农产品市场监测、搞好无证照小作坊和小摊贩管理的办法,从制度上保证监管的有效性。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完成12个100%的基础上,结合整治实践,及时总结提炼,完善制度规范。努力形成联合执法、合力整治机制,对严重违法生产、需要吊销许可证照的企业,特别是对“三无”食品加工点,积极探索建立部门联动、联合执法查处制度,力争做到“无缝监管”。(省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