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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工作
 
   

为认真检验我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迎接国务院专项整治检查验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日前,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从121519日对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综合检查验收。本次检查验收分六个组,分别由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的分管领导带队,对全省11个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将在各市自查总结的基础上,采取条块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随机抽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听取综合汇报、核查自查总结报告、查阅档案资料、明查暗访、召开座谈会等方法,对20个工作目标、特别是12100%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以及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各检查验收组将把验收的总体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建议和检查验收评价等形成检查验收报告,上报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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