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质质发〔2006〕118号
各市、经济强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根据《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推进名牌战略工作的总体目标要求,决定开展2006年浙江名牌产品申报工作。请你们结合本地区优势产业、优势企业发展情况和千家企业名牌培育工程,做好2006年浙江名牌产品(含已到期的2003年浙江名牌产品)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产品的基本要求
(一)符合《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申请条件和《浙江名牌产品评价办法》规定的申请企业必须具备的资格和要求。
(二) 符合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有利于科技进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有利于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有利于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增加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有利于区域协调发展。
(三)关系国计民生,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影响,市场占有率较大,具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程度和品牌知名度。
(四)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我国现行标准组织生产,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五)农业类产品应经过标准化生产或加工,具有较高的产业化程度和一定的科技含量。
二、优先推荐选择的重点产品
(一)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创新成效显著、有较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产品。
(二)高新技术产品、先进制造业产品、企业专利转化为技术标准的产品。
(三)对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影响的产品;有机认证农产品,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省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产品。
(四)资源节约型产品和环保型产品。
(五)以自主品牌出口量大的产品和替代进口的产品。
(六)列入中国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目录的产品,列入千家企业名牌培育工程的产品。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2006年浙江名牌产品的企业必须如实填写“浙江名牌产品申请表”的有关内容,按要求提供详细文字说明材料。企业可登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http://www.zjbts.gov.cn)或浙江质量网(http://www.cnzjqi.com)下载该申请表。申报企业应建立《浙江省企业质量档案》,尚未建立质量档案的,请先登陆浙江质量网,按照要求建立档案。
(二)用户满意度调查情况,可以用近两年国家或省有关调查机构的评价结果,也可以用企业开展过“用户满意度调查”的材料。申报企业将销售额前20位的用户名单按要求独立装订,便于评价。
(三)各市(经济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应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形成推荐意见;对本地区申报产品汇总,填写2006年申报浙江名牌产品汇总表。各市(经济强县)将汇总表和所有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一式二份,于2006年5月20日前报送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办公室,过期将不予受理。
(四)企业申报材料应附产品照片,不要精装,以光盘的形式报送电子文本。
(五)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服务名牌的情况进行摸底,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附件:1、浙江名牌产品申请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或浙
江质量网下载)
2、2006年申报浙江名牌产品汇总表
3、申报浙江名牌产品用户调查联系表
二〇〇六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浙江名牌 申报 通知
抄送:浙江名牌产品认定委员会各位委员,有关厅局。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6年4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