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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6年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4-10 09:25:49

 

 

浙质协[2006]20号

 

各市、经济强县(市、区)质量协会,省有关行业部门(协会、专业组),省质协团体会员及有关企业: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追求卓越绩效已成为21世纪质量管理的重要发展趋势。2004年9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GB/T19580-2004),这是我国质量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质量管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了应对新的挑战,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不断转变观念,追求卓越,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省质协决定继续开展推荐、表彰2006年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经济强县(市、区)质协,省行业有关部门(协会、专业组)根据《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以下简称《推荐表彰办法》,附件1)的规定和程序,做好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的推荐工作。将本地区、本行业中积极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并在质量、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取得突出绩效,用户满意度比较高的企业推荐上来。

二、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是在申报企业自我评价,各市县、行业推荐,并经用户满意度评价的基础上产生,不作现场评审。请各市县、行业认真负责,于2006年6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含申报表(附件2)、自我评价表(附件3)]寄送至浙江省质量协会。

三、被推荐的企业单位,须就近年来学习和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的先进经验写成书面材料,于2006年6月30日前一并寄至省质协。

四、省质协将委托浙江省质协用户评价中心对申报企业的主导产品(或工程、服务)进行第三方用户满意度调查测评,有关经费由申报企业承担。

五、省质协对经审定确认的企业授予2006年“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同时在媒体上公布获荣誉称号的企业名单。

推荐表彰活动以企业自愿申报为原则,请各市县、行业按《推荐表彰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联系人:钱智英  孔令全

  址:杭州市文二路173号文欣商务楼6楼

  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8360859  88360860

    真:0571-88360940

电子信箱:zjsqma@mail.hz.zj.cn

 

附件:1、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推荐、表彰办法

2、浙江省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申报表

3、卓越绩效模式自我评价表

注:以上附件可登录省质监局政务网www.zjbts.gov.cn下载。

 

 

 

                                   浙江省质量协会

                               二OO六年四月三日

 

抄报:中国质量协会、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抄送:有关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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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质协20号文件(附件2申报表)
浙质协20号文件(附件1企业推荐、表彰办法)
20号文件(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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