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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时间安排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3-27 14:52:28

 

 

各市、县计量测试学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有序地开展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工作,现将“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时间安排表”(附件1)和“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

  2、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

 

                                浙江省计量测试学会

                                00 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1

 

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

办理申请、交费手续时间

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

专业理论

培训时间

专业操作

 

备注

培训时间

考试时间

121

22~23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详见计量检定员培训项目表

专业培训由专业老师安排

317

18~19

20日上午

20日下午开始

421

22~23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519

20~21

22日上午

22日下午开始

623

24~25

26日上午

26日下午开始

721

22~23

24日上午

24日下午开始

818

19~20

21日上午

21日下午开始

922

23~24

25日上午

25日下午开始

1020

21~22

23日上午

23日下午开始

1117

18~19

20日上午

20日下午开始

1222

23~24

25日上午

25日下午开始

 

1各单位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培训、复查考核等,其余时间恕不接待;

2、培训、考试地点:中油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2

3、培训、考试时间、地点若有变化,将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上通知〔登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首页(www.zjbts.gov.cn)→ “计量监督”→计量处“通知公告”→ “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复查)情况表〕,请及时查询。

 

中油宾馆交通图

中油宾馆

 

     

     

     

816

526

15 

900

K81

92 K502

534  156

浙江省质量

技术监督局

文本框: 古   翠   路文本框: 万    塘   路

 

 

 

 

 

 

 

 

 

 

附件2

 

                 计量检定人员培训须知

 

请仔细阅读本须知后认真填写《计量检定人员考核(换证)申请 表》。此表一式二份(办理申请手续时现场领取)。

一、申请

(一)、申请考核需递交:

1、首次申请者:

1)、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2)、免冠25.4mm(一寸)近照(彩色)二张。

2、申请增项、复查者:

1)、《计量检定员证》原件(请注意保留复印件);

2)、免冠25.4mm(一寸)近照(彩色)一张。

(二)、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每月第四周的周一,具体时间见“2008年计量检定人员培训、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1);

    地点:中油宾馆(杭州市天目山路古荡湾塘苗路2号)

(三)、申请有效期:

              申请的项目须在申请次月5日前完成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应在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手续。到期未考,视为自动放弃,所缴费用不再退还或留存。

二、培训、考试

(一)、培训项目:

具体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每次申请限报2项(同一专业老师授课的项目除外)。

(二)、培训费用:

初次申请及增项的培训费均为每人每项500.00元,规程宣贯300/项,项目划分以规程名称/代号为准。

(三)、计量基础知识培训、考试时间:

培训时间:每月第四周的周二、周三两天

上课时间:830113013301730

     考试时间:每月第四周的周四上午8301000(闭卷);

(四)、专业(理论、操作)培训、考试程序及时间:                   

办完申请手续后,操作考核委托书去主考老师处办理专业培训、考试事宜,培训、考试日程由专业老师安排。专业培训教材及检定规程由专业老师提供。

(五)、考试科目:

计量检定人员考试分为计量基础知识(法律、法规、误差理论)、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三部分,成绩全部合格后,才能取得所申请项目的计量检定员证。

 三、到期复查

    根据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技监局量发[1991]376号)规定,计量检定员证书有效期为5年。持证者应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原发证单位提出复查申请(申请时间详见附件1)。复查按照全国计量检定员考核规则进行,当计量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如计量检定规程或规范重新颁布),计量基础知识、计量专业知识、计量技术法规等须重新进行考核,。经复查合格的,可延长5年。

四、成绩查询

次月28日起省考核办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公布考试成绩。

五、领取证书

    考试合格者凭申请表第二联到省局大院(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东大门行政办事大厅1号窗口领取证书,证书费:20/项。

六、其它有关事项:

1、计量基础知识考试必须凭本人身份证进考场

2、自带开方功能计算器;

3、培训期间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4、考试不合格者,在次月给予一次免费再培训和补考的机会。

5、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网上信息(包括计量检定人员考核项目表、培训时间安排表、考试成绩)查询步骤:1、登陆“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政务网”首页(www.zjbts.gov.cn)→2 “计量监督”→3、计量处“通知公告”→4 “浙江省计量检定人员考核(复查)情况表”附件。

七、不尽事宜咨询电话:0571-850211998502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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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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