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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4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04-13 00:00:0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列》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定,现将《2004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郑勤   电话:0571-85025917  传真:85024623

 

 

〇〇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1

                       

                      2004年浙江省第二批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制订或修订

完成时间

是否采用国际标准

主管部门或归口技委

负责起草单位

1

山茶花苗木

制订

2004.12

浙江省林业厅

 

金华市林业种苗管理站

2

山区坑塘流水无公害养鱼技术规范

制订

2004.12

浙江省水产标技委

 

开化县水利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3

浙江省农家乐旅游点质量等级标准

制订

2004.12

浙江省旅游局

省社会科学院旅游发展研究与策划中心

4

浙江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

制订

2005

浙江省交通厅

省交通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5

食用农产品有毒有害限量及检测方法标准体系

制订

2005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标准化研究院

6

畜禽产品中药残限量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

制订

2005.

 

浙江省农业厅

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7

蔬菜、食用菌类农残检测方法标准

制订

2005.

 

浙江省农业厅

农业部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杭州)

8

杨梅等干水果有毒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及检测方法标准

制订

2005.

 

浙江省林业厅

省林产品质量检测站

9

海产品中药残、农残指标及检测方法标准

制订

2005.

 

浙江省渔业局

省水产品标准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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