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标准化管理条例》、《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将《2008年第二批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共29项(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抓紧落实标准起草小组和人员,按时完成标准制定的各项工作。
联系人:郑勤;电话0571-85025917;传真85024623。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