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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浙江省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评审细则及许可评审指南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2003年12月,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试行)》(国质检锅[2003]251号)的要求,为规范全省机电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许可工作,省局制定下发了《浙江省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条件鉴定评审细则(试行)》和《浙江省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评审指南(试行)》(浙质锅发[2003]415号)。经过一年时间的试行,特别是今年7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后,为了进一步合理规范机电类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工作,促进依法行政,省局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上述评审细则和指南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浙质锅发[2003]415号文自本文件公布之日起废止。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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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鉴定评审细则
许可评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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