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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信息数据更新和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17 14:31:13

 

  浙质评函便字[2008]28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省属检验机构: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审核更新工作的通知》(国认实函[2008]5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国家检测资源共享平台信息数据更新和填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更新和填报对象

覆盖全省通过计量认证的检验机构,包括质量技术监督系统设立及授权的、卫生疾控、药品检验、环境保护、建设工程(含市政材料、建筑材料)、水利水电、工程勘测、房屋面积测量、交通工程、交通车辆、公安车辆、公安消防、气象、水质监测、能源监测、无线电监测、农产品(含林产品、水产品、畜产品)、食品检验、特种设备(含锅炉)等检验机构。

二、填报内容

主要包括检验机构(包括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室)的基本情况、人力资源、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包括流动检测车、快速检测仪等)及检测能力、资质、资产状况等(具体见网络版表格)

三、更新和填报方式

本次更新和填报采用上网填报网络版方式进行,各检验机构根据省局编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www.testingdb.cn后即可在系统内完成资源信息填报、核对、添加、修改等工作。各机构和实验室的用户名和密码见附件。

四、工作分工

1省局统一负责部署全省检验检测资源状况更新工作,并组织对各市局和各省属检验机构进行网络版填报工作;统一编制各检验机构用户名,各检验机构的初始密码为888888(密码可由各检验机构自行更改)。

2各市局负责本管辖区内检验检测资源状况填报工作(包括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在当地所设立的省级检测中心);并负责督促各机构在1027前上网填报中国检测资源共享网。

3请各检验机构及时登陆www.testingdb.cn的用户管理系统修改初始密码,下载用户帮助(用户帮助具有填写方法),可直接在网上填写“在线数据上报的11个表格”,并于20081027前完成信息填报和上传工作。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1、  本次更新填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局应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实到部门,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好本辖区内各检验机构的信息更新以及填报工作,确保不遗漏。各市局务必在1027日前督促各检验机构完成信息上传工作。

2、各单位在修改、更新或填报等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局合格评定监管处联系。联系人:沈文胜;联系电话:057181995088

  附件:1、全省检验机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2、各检验机构填报程序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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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检验机构和用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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