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生许办函[2006]62号
关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册审查员
培训班报名的通知
各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各有关行业协会、质检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许可证审查员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好地完成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任务,省许可证办公室拟于今年5月份组织一次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审查员报名条件
凡年龄在65周岁(含65岁)以下,身体健康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参加审查员培训:
(1)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熟悉相关产品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
(3)从事质量工作满5年。
二、 培训方式、发证
(1)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培训,采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教程》等教材,培训时间3天。
(2)考试采取笔试的方法进行。由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统一命题、统一监考、统一阅卷,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的《考试合格证书》。
三、 注册
培训考试合格后由本人填写审查员注册申请表,经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审核批准后予以注册,颁发统一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审查员证书》(含胸卡)。
请各单位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审查员培训,于4月25日前将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报省许可证办公室。各市许可证办公室推荐重点是所辖县(市、区)局从事许可证工作人员、所属质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省许可证办公室将根据报名情况,向全国许可证办公室提出培训班申请。省许可证办公室委托省局培训中心承担具体办班事务,具体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省许可证办公室电话:0571-85022895、85024715,传真:0571-85025091,联系人:陈蔚、蔡丽萍。
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二○○六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