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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质监系统第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2-26 09:05:05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水平,根据全省系统技术机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会议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第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质监系统符合《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浙质人发[2007]29号)所规定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选拔名额与推荐数量

分质量(食品)、计量、标准、特检四个学科进行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单个学科选拔的数量不超过2名。

各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预备人选,单个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预备人选时,必须报送以下材料:

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著作、论文等材料一套;

3、相关学历教育证明材料;

4、《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07615日前报省局人事处。联系人:王群,联系电话:85129219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2、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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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表及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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