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研究和科技进步水平,根据全省系统技术机构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会议精神,省局决定在全省系统开展第一批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全省质监系统符合《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选拔与管理暂行办法》(浙质人发[2007]29号)所规定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选拔名额与推荐数量
分质量(食品)、计量、标准、特检四个学科进行省级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单个学科选拔的数量不超过2名。
各市局、省局各直属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预备人选,单个学科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各单位在推荐省级学科带头人预备人选时,必须报送以下材料:
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表》(附件1)一式三份;
2、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著作、论文等材料一套;
3、相关学历教育证明材料;
4、《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2)。
请各单位将上述材料于2007年6月15日前报省局人事处。联系人:王群,联系电话:85129219。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的选拔推荐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确保推荐评选工作的顺利完成。
附件: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省级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2、学科带头人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